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

河北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
  • 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筛选确定一批,对入选的村庄进行表彰和宣传推广。届时将邀请国家部委和省市有关领导为入选村庄颁发证书、牌匾,推荐典型示范村在国家级杂志及网站选登。
    2023-07-26
  • 2021年 6月6日“河北乡村振兴宣讲团”正式成立并举办了首场讲座,得到新华社、中国网、河北新闻网、长城网等近百家各级网络媒体的支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新华社河北频道首发:河北成立“乡村振兴宣讲团”一文,点击量达65余万次。面对社会的关注广泛,基层干部群众的需求,我会深感到责任重大,将在全省各地进一步开展宣讲工作。为此,围绕着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再次邀请社会各界优秀专家加入到宣讲团队伍,助力乡村振兴及促进法的宣传普及。
    2023-06-02
  • 近日,河北省民政厅已正式批准了我会换届变更的申请,明确了新一届负责人(冀民许准字【2023】76号文件),会长于秀蕊,副会长张永利、郑瑞、王建、金立峰、郑增亮、刘刚、张广增、马永刚,秘书长王帅。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两会精神,更好地发挥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于秀蕊会长和秘书处人员先后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相关单位调研,电话沟通等与各位副会长、专委会和部分会员进行了
    2023-05-31
  •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各位会员:根据《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章程》规定和协会工作需要,经研究,第四届理事会以助力乡村振兴为宗旨,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互惠双赢,推出“十六项具体措施”服务会员,扩大本会影响。决定于2023年元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主要内容:一、审议讨论并通过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二、审议讨
    2023-01-03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发[2007]36号和省发改委冀发改产业[2005]779号文件精神,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建立河北省行业协会的长效运行机制,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及秘书处实际情况,制定运行机制规则。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成立于2006年,是省内第一家综合性涉农社团组织。连续举办了河北省五届村官论坛等大型活动,搭建相互沟通、合作洽谈的平台;组织编写的《河北名村》集中展示名村及优秀“村官”风采
    2023-01-02
  • 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等。第七条本会重大事项备案报告送达后,经受理机关审查,认为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或本会《章程》时,本会应立即停止活动,或进行纠编后再开展。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会重大活动的管理工作,提高本会工作的透明度,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社团管理有关政策和《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活动备案报告是指将可能对本行业
    2023-01-02
  • 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在2008年为规范河北省村镇经济秩序,保护村镇共同权益,促进河北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行规行约(简称规约)。规约是在原河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原河北省经济团体联合会)领导和支持下制定的,以规范河北村镇经济秩序为中心,以建立自律机制、提高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为目标;团结村镇及相关企业、社会各方面力量,严格依据宪法、国家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活
    2023-01-02
  • 为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促进本会规范运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章程》制定本制度。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成立于2006年,是省内第一家综合性涉农社团组织。连续举办了河北省五届村官论坛等大型活动,搭建相互沟通、合作洽谈的平台;组织编写的《河北名村》集中展示名村及优秀“村官”风采,展望河北农村壮美蓝图。河北
    2023-01-01
  • 按照国家和省民政部门关于社团组织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和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章程规定,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的同时,应履行交纳会费的义务。为更好地开展工作,组织各项服务活动,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和合理收入、节俭使用,严格管理的原则,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会费交纳标准经2013年4月25日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人审议通过。一、会费标准(一)本会收取会费的标准根据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合理开支情况,结合
    2022-12-19
  • 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冀村镇会[2022]1号—————————————————————————关于征收2022年度会费的通知各会员单位:因受经济环境和疫情的影响,近三年对会员进行了免征会费。为保障广大会员单位的利益,维护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不断提高对会员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顺利开展各项业务,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根据本会章程规定,从即日起本会开始征收2022年度会费,望各会员单位积极配合,尽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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