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王颖 刘珊珊 杨敬为副会长的决定
促进会各会员单位、全体成员:
为强化协会组织建设,提升领导力量,以更有力地推动协会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章程》,经促进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并广泛征求会员意见,现作出如下任命决定:
任命王颖、刘珊珊、杨敬为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副会长,任期三年。
希望三位新任副会长严格遵守促进会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身促进会各项工作与活动,团结带领广大会员共同探索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新路径,为促进我省村镇经济繁荣贡献力量。
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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