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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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民书画联谊会通告及关于农民书画联谊会征收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5-21
河北农民书画联谊会通告
 
    为有效地开展书画联谊活动,增加会员交流机会,不断提高会员进入市场的能力,本会特在石家庄中江古玩城三楼3—1—9室设立工作室。今后本会将在此举行笔会活动(原定省农科院老干部活动中心二楼东侧每月最后一周周六的活动不变),敬请广大会员关注。
    特此通告。
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农民书画联谊会
2009年5月21日
 
 
 
 
 
 
 
 
 
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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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书画联谊会征收作品的通知
 
    为推介会员书画作品,搭建起会员自我展示、相互交流、相互切磋学习的平台,经联谊会主席团研究决定,从2009年6月10日起,本会在石家庄中江古玩城三楼1排9室,开办首届农民书画联合展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书画展销活动,将永久开办。请本会顾问、特邀嘉宾、主席团成员、理事、会员每人交作品2幅,一张装裱,一张不装裱,并附个人简历一份,交联谊会秘书处。展销的书画作品所有权归作者本人,请作者自定作品最低价格,作品出售后原价的50%收益归作者,50%的收益作为本会活动经费。
    展销活动还将邀请书画艺术家莅临展厅与广大收藏家、书画爱好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欢迎广大会员积极参与,联谊会将为大家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并帮助会员协调各种事项。
  
 
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农民书画联谊会
200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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