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

河北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

关于召开常务理事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06
各位会领导,各市分会、召集人,各位常务理事:
    近日,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转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要求严格清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河北省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本会拟于11月8日(星期六)召开常务理事会,研究我会领导班子的兼职问题。鉴于各位常务理事工作繁忙,本次会议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有关问题如下:
    一、请担任本会主要领导职务的同志、各位常务理事就次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若自己提出不再兼任本会职务的,请出具书面申请;
    三、请各位会领导、常务理事对本会今后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申请范本请在河北村镇在线网站(   www.hebcch.org.cn)下载,时间截止到11月7日。
    联系人:崔庚申0311-87283590、13313117261
    邮  箱:   hebcch@163.com         邮  编:050051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598号省农科院中四楼210室
 
河北省村镇经济发展促进会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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